为加强上级督办的领导批示件和重要来信来电案件的查处力度,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育系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问题督办通报机制的通知》要求,监察审计室建立了以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及其工作人员各负其责的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并于近期修订了我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实施细则》。
该《实施细则》的完善及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的建立,对快速、有效的处理各类信访案件,特别是对及时处理上级督办的信访案件具有积极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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