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经过我院有关领导的大力支持以及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的积极、努力争取,根据《潍坊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办法(试行)》(潍人社{2012}14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院医务室已被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我院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同学到医务室就诊并使用的,均可享受国家医疗保险优惠政策。
普通门诊看病也能报销,让不少同学很是高兴,“没想到以后去校医院拿药或挂了吊瓶,也能报销了,真是既省钱又方便。”今后,我院将一如既往地切实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