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潍坊市档案局、潍坊市档案馆公布《关于2021年度全市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评价结果的通报》(潍档字[2022]1号),我院荣获山东省档案工作业务建设先进单位。
自2021年开展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评价以来,我院对照档案工作业务建设实地审核和现场评价工作相关标准,认真组织准备,经自查申报、市档案局初审与现场核查、省档案局公示等程序,入选山东省档案工作业务建设先进单位。
近年来,学院高度重视档案工作,以提升档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修订完善《学院档案分类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等规章制度,开展兼职档案员业务培训,持续提高档案归档质量。
下一步,我院将以入选“山东省档案工作业务建设先进单位”为契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院档案工作,不断提高档案工作信息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坚决筑牢档案工作安全底线,为学院高质量发展贡献 “档案力量”。
(撰稿:张梦雪;审核:李兴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