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发布《关于公布山东省第二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学院成功获批山东省第二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分别具有服装制版师、电工、汽车维修工3个职业工种初、中、高级评价资格。
据悉,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由政府认定向社会化认定转变,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加快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的重要举措。经遴选确定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可在备案的职业(工种)范围内,面向社会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供技能等级评价服务。通过培训评价组织认定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可在人社部、省人社厅网站进行查询,纳入省技能人才库,享受相关政策。
学院获批成为职业技能登记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后,试题开发、考试评价、证书颁发等将由政府主导全面转向学校自主评价。学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评价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规范,积极面向社会人员及在校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充分利用平台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满足社会各类技能人才评价需求,助力学院进一步提升社会服务贡献度。
(撰稿:葛玉佩;审核:杨广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