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核定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函》(化职鉴〔2018〕17号)、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85号)、《山东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鲁财行〔2017〕27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5号)等文件要求,核定化工总控工、工业废水处理工(初级、中级、高级),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300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3日。对收费标准如有异议,请到生物与化学工程系反映。
联系人:19853600908 张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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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