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端午“两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廉洁过节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纠正“四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盯重要节点“四风”问题,持续释放对“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复燃,学院纪委按照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严肃纪律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直属党支部、总支要向每一位党员传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各项要求,对作风建设工作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既要亲自部署,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又要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各项纪律和规矩,切实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工作。要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践行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通过开展专题教育、编发短信、廉政约谈等方式,传达强烈信号,压实主体责任,积极营造廉洁过节良好氛围。
二、严格落实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委实施办法,深刻领会和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指示和今年“两会”期间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捍卫来之不易的作风建设成果,一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财务管理及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切实做到:
(1)严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学生、学生家长等)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包括通过电子支付手段赠送的红包礼金和以电子形式支付的手机话费等;
(2)严禁参加管理服务对象(学生、学生家长等)以任何形式安排的宴请以及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3)严禁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及实物;
(4)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赠送节礼、宴请等活动;
(5)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6)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7)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8)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
(9)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私车公养;
(10)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三、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廉洁过“两节”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各级干部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加强对本部门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日常管理,坚持以上率下,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具体要求如下:
1.以党支部或部门为单位,加强对全体教职工的管理。各党总支(党支部)、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廉洁过“两节”的主题教育工作,把《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和教职工。
2.专项检查。节后3天内各总支(直属党支部)将《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含问题线索)统计表》报纪检监察室备案。学院纪委将对各学院各部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
举报邮箱:sdkjjcsj7783@126.com
举报电话:0536-8187783
来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西环路6388号www.sg587.com 纪检监察室;
邮编:261053
附:1、节假日承诺书
2、《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含问题线索)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