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上午,思政课教学部赴奎文区人民法院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活动,40余名学生到庭审现场进行观摩旁听,进行了一场“零距离”普法。
本次审理的案件发生于2022年10月,被告人刘某为谋取利益,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而有序。诉讼过程中,主审法官娴熟的审判技巧、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的专业态度和认真负责的履职精神,给学生们留下了深刻印象。旁听席上,学生们始终严格遵守法庭纪律,认真聆听和思考。
活动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这次“零距离”的普法,不仅让大家更进一步感受到法律的正义与威严,增强了知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而且使自己对案件审理程序有了全面了解,并表示,要自觉加强法治学习,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定地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在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贡献青春力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学院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新时代的现实特点,以思政课实践基地建设为依托,在普法宣传、党性教育等方面与奎文区人民检察院、奎文区人民法院开展深入合作。此次实践教学活动,是学院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大思政课’我们要善用之”的重要指示,让思政课走出校园、走向社会,推进“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相结合的典型案例。
(撰稿:于晓韦;审核:张海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