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山东省职工与职业教育协会发布《2023年4月15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成绩公示》,我院26名教师经过线上培训、理论、实操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成绩公示期后将取得国家职业培训师、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今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学院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教育与培训部结合学院社会培训工作实际及教职工个人发展需求,对接山东省职工教育协会(省人社厅备案相应工种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联合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师(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四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与培训工作,目前首批师资已顺利完成培训工作。
下一步学院将继续采取内培外训、培训+取证等方式,通过针对性讲解、强化练习相结合的方式,帮助教职工将基础知识与专业技能融会贯通,进一步加强培训师资建设,促进学院社会培训工作再上新台阶。
(撰稿:白双强;审核:杨广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