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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哀悼日期间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来源:院党委发布时间:2008-05-19点击数:

学院各部门: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院党委做出如下安排:

一、各部门、各班级在19日至21日停止一切公共娱乐活动。

二、5月19日下午2时28分起,全校师生员工默哀3分钟。学生由各院系部集体安排组织,上课的班级由教学中心通知各任课教师进行组织,各部门以部门为单位组织教职工集体悼念,默哀3分钟。

三、乘坐交通工具出行的师生员工,有条件的要停下就地默哀,行进中的交通工具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默哀。

四、各部门接到通知后,务必立即通知到各体师生员工,认真组织。办公室负责安排广播室在全国哀悼日期间按时转播中央台的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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