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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学生处、公寓管理办公室与各楼长签订公寓安全责任书

作者:来源:团委学生处、公寓办发布时间:2009-03-11点击数:

2009年3月10日下午3:00,团委学生处公寓办在3号公寓行政办公区B105室与各公寓楼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各楼长的安全责任得到了进一步的落实,安全职责也更加明确、具体、细化和量化,更具操作性和可考核性。楼长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必将对各公寓安全管理工作起到一定的保障和规范作用。

  随着我院教育教学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国家级示范院校建设的逐步推进,学生在公寓里的时间相对增多,学生宿舍不仅仅是学生休息生活的场所,更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完善人格特征、锻炼培养学生各方面素质和能力的重要阵地,抓住学生公寓这个阵地,就能使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有了基础性保障。因此加强公寓管理,确保公寓安全,为学生提供一个温馨、舒适、稳定、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就显得尤为重要。

  学生公寓楼长作为各公寓楼区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对个公寓楼区进行管理和确保学生人身财物安全的重大责任,各公寓楼长要按照安全责任书的要求,认认真真,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切实抓好公寓管理和安全工作,团委学生处公寓办热忱欢迎学院各级领导和全院师生监督并随时到各公寓检查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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