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收费动态管理,强化收费事后监管,规范收费行为。根据潍价费发[2011]2号文件《关于开展2010年度收费年审及换发收费许可证的通知》的要求,潍坊市物价局对我院2010年度教育事业收费进行了全面检查。
内容主要包括,我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使用了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是否落实了“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的规定,是否纳入财务统一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是否按规定的用途和开支范围使用,经营性收费是否使用了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并对期间内发生的收费项目、标准、范围等收费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
经检查,我院各项收费工作完全符合规定要求,无任何违规行为,顺利通过2010年度收费审验工作。